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商短名单 招标公告
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商短名单
招标公告
根据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需求,现对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商短名单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按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K-2023-1106
项目名称: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商短名单招标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按三个标段进行,标段一为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用工服务商短名单招标;标段二为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服务商短名单招标;标段三为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服务服务商短名单招标。每个标段计划招标4家单位作为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商短名单,具体内容以实际受邀招标项目为准(仅限非公开招标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人员、技术、设备、经济能力,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截至2023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评审前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管互相任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用工服务商短名单招标
①响应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施工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5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如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标段二: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服务商短名单招标
① 设备必须是响应人的自有设备,设备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响应人可提供购置发票或购买协议、合同等证明资料,必要时招标方可现场查验设备情况。
②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5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如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标段三:2024年度-2026年度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服务服务商短名单招标
①响应人必须具备勘察服务能力,具备响应服务的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人员上岗证书等要求。
②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的5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如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发送邮件(lndkyzb@163.com)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3点29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五一路十号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十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辽宁省阳光国企平台、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媒体平台发布。
2.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lndkyzb@163.com邮箱,经初审合格后方可在回复合格邮件中下载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五一路十号
联系人:赵先生